有關辦理「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我見 有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辦理「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我見【PS:參考勞委會94/12/30勞安1字第0940073636號令第7次修正公告】 一、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辦理是項訓練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81年12月22日台81 勞安一字第 47810號函,認可為非營利性質辦理急 九份民宿救訓練之單位【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 條  第1項第6款規定】;又勞委會於90年3月7日以台90勞安字第0009321 號函復同意將原  「職業災害急救人員訓練班」名稱,修訂為「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班」。 二、本會辦理各項 室內裝潢有關防災教育訓練,係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四條規定之任務辦理。 三、高雄縣紅十字會歷年辦理是項訓練,皆依上述法令,並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0條之規定於十五日前檢附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格式6)、教育訓練課程表(格式7 )  酒店兼職 、講師概況(格式8)、學員名冊(格式9 )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同意使為辦理,且  陸續開辦多期訓練,在專業教學理論、反覆技術操作練習、和評值作業嚴謹審慎之下,實  施成效良好。 四、雖「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 條規定,本會辦理是項訓練,得免與教學 代償醫院或  大專校院設有醫、護科系者合辦。但為維護教學品質,本會除遴派具護理師資格之紅十字  會高級急救教練予之指導相關技能外,亦邀請各教學醫院遴選富有急救經驗之醫師親自授 課,深受參訓學員及委辦單位之肯定嘉許。 五、又指派本會專責工作同仁負責查核受訓學員之參訓資格、簽到紀?酒肉朋友]格式11 )及點名,同 時全程跟班予協助學員處理及解決訓練等有關問題,一直以來都能全盤掌握、稱職得宜。 六、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6條規定第1 項規定訓練單位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時,應指派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之專責輔導員辦理前述事宜。然「急救人  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跟?室內設計遠|目前興辦之「急救員訓練」大同小異。而本支會每年辦理有  關急救訓練不下百餘場次,也都能應付自如。 七、個人以為有關該「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不等同於其他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簡明的說,它是項急救的通識基礎教育(因為只有20小時而已) ,並不是所謂具醫護背景之  全方位職能訓練,亦不是重大勞安職類的專才教育,如 景觀設計硬要求需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資格之專責輔導員才能辦理是項訓練,顯然過於苛刻。 八、其實如以「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6條規定第1項第3 款規定只針對查核受訓學  員之上課情形;或第四款規範調課或代課之處理,這只要一般行政人員即可處理;而如第  5 款規範之隨時注意訓練場所各項安全衛生設施,則只要曾經接受「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婚禮顧問 受訓即可,並非得要要求通過國家技能(乙級技術士) 檢定考試及格方可執行。 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係國際人道救援組織,本身即為非營利組織之機構。而輔佐政府來培訓 與推廣急救技能,皆屬博愛服務性質。並沒有闊餘經費聘僱專責輔導員(註一) ,因此懇請主 事單位,能體察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博愛、人道與志願服務精神」,給予適度考量免除其規 定,以利紅十字運動之推展,是所至盼,毋任感荷。 襯衫 (註一) :因依格式六規定之「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需由訓練單位提出參加勞健保之證明。 (註二):整理上揭有關「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整理版 (共22頁)     檔案下載: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941230.doc (共47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12/30勞安1字第0940073636號令第7次修正)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禮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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