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 (記者丁梅通訊員張新梅)福海縣委組織部幹部於立鋒今年年初已給福海縣紀檢委打好結婚申請報告。但過完春節後,於立鋒與妻子商量,決定取消婚禮儀式,不宴請朋友了。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阿勒泰地區通過邊學邊查邊改,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黨員幹部婚喪嫁娶等事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黨員幹部婚喪嫁娶事宜從嚴約束,從嚴管理。
  《規定》要求黨員幹部婚喪嫁娶必須做到“十個禁止”,即: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只准宴請親屬,同事、同學及好友到場幫忙,禁止隨禮;黨員幹部禁止操辦除本人、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禮或葬禮(乃孜爾);黨員幹部在新居落成、喬遷、子女滿月、百天、割禮、升學、參軍、老人過壽等喜慶事宜方面,只限在直系親屬範圍內宴請,禁止發請柬;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等事宜禁止動用公車;禁止收受任何單位的禮品、禮金;禁止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管理或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禁止個人以單位名義參加宴請和送禮;禁止單位報銷或變相報銷個人禮品、禮金;禁止搞有損社會公德的裝扮、打鬧、游街等庸俗活動或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宗教干涉、干預婚禮、葬禮。
  為了更好地發揮黨員幹部的帶頭作用,阿勒泰地區倡行文明健康的禮尚文化,對婚喪嫁娶等事宜新事新辦、簡事簡辦,要求各部門(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對婚喪嫁娶等事宜負領導責任,對涉及婚喪嫁娶等事宜的幹部,提前打招呼提醒談話,倡導移風易俗、婚喪事宜從簡,對職責範圍內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制止和處理。同時,嚴格婚喪嫁娶書面報告制度,要求黨員幹部嚴格執行婚嫁事宜事前報告、喪葬事宜事後報告制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婚嫁事宜提前10天填寫婚嫁事宜報告單,喪葬事宜發生後15天內填寫喪葬事宜報告單,並向所在單位和紀檢機關書面報告,內容包括宴請時間、地點、人數、使用車輛等情況。
  另外,阿勒泰地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系統還公佈了舉報電話12388和12380,並受理以信訪等形式的群眾舉報,對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對違反規定的領導幹部,一律先停職後處理,並公開曝光。
  (編輯:王建隆)  (原標題:阿勒泰地區“十個禁止”給黨員幹部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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